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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法创作该取悦他人还是自得其乐?

张雄艺术网 http://www.zxart.cn发布时间:2015-07-08 来源:中国文化报美术文化周刊

摘要: 书法有愉悦自我的功能,可以调剂自身心灵状态。问题在于,很多时候,自己满意的作品别人未必会满意,两者之间很多时候是错位的,如果一味满足他人,就会变得很痛苦。


  原标题:自得其乐,还是取悦他人?

  作为书人,尤其是有一定名气和成就的书人来说,应酬不可避免。这种应酬不单指创作作品,还包括饭局、剪彩和笔会等众多方面。就创作而言,有自己满意和他人满意两种标准。

  按照常理来说,创作应该首先是自己满意,应酬对于书人虽说在所难免,有时是朋友熟人来找,有时是领导打招呼,有时是亲戚办个事,但书法创作有很大的不确定性,成功与否很难说,任凭是水平再高的书家,也有发挥失常的时候。笔者在创作中就有这样的体会,有时费尽心机,创作数十张,不一定能写出自己满意的作品,而筋疲力尽、垂头丧气之时,偶有灵光一现,在一些准备扔掉的残纸上,反倒能留下一些自己十分满意的作品来。不管怎么说,书法创作要达到自己满意,确实很难。

  话说回来,自己满意有两种情况:一是容易自我满足的人,像当今书坛一些书家,动辄将随手写就的作品,或者大家都心知肚明的“大作”,请人评论说些好话,容易自我满足的人并不能体会到创作中真正、真实的快乐,这样的经历多了,感觉就会逐渐麻木乏味,愈加写不出像样的作品来;另一种是不容易自我满足的人,这样的人一旦创作出自己满意的作品,就会变得欣喜若狂、乐不可支。史书记载旭素作草书进入癫狂的状态,实质上是一种无可名状的快乐,用一般的语言难以描摹形容,综合来看,这才是大快乐,是真快乐。

  笔者因此将书人划分为两种:取悦他人和自得其乐,即他人满意还是自己满意。对照书史,实质上不难发现这两种态度对书法创作的影响。明清“馆阁体”书风出现,这是御用文人讨好献媚,为了取得至高无上统治者的欢心,集体追求“乌、光、方”的统一标准,状如算子,情趣全无。一些不甘仰他人鼻息的书法创作者,“血性做文章”,抒扬自我胸襟,如徐渭、傅山和“扬州八怪”等人创作,惊世骇俗,而今在窗明几净的状态下谈论金农“漆书”,大加赞赏,实际上在当时,未必有很多人持赞成态度,但追求自己满意,保持本色美,书中流露出反抗精神,写出了真性情。最令人惊奇的是这两种情况有时会在某个人身上集中表现出来,如王铎、颜柳一类的楷书经营得心应手,行草书却极力张扬个性。赵之谦作大字魏碑,排布失真,手札则体现出自然率真的一面。与林则徐通过科举进入仕途,同时代的一批书家,无一例外都创作“馆阁体”形式,而他们手札或信函一类的书迹,才可以看到自我胸臆的创作。评价他们的创作艺术成就,应当选择后一类作品。

  书法有愉悦自我的功能,可以调剂自身心灵状态。问题在于,很多时候,自己满意的作品别人未必会满意,两者之间很多时候是错位的,如果一味满足他人,就会变得很痛苦。再者来说,创作出一幅自己十分满意的作品真的很难,而自己视若珍宝,说不定在别人眼中却如同草芥。一个人索取一幅作品不算多,很多人加在一起,就会变成沉重的人情债务,如果每天都是为了完成这样的创作任务,书法创作水平就不可能提高,更不能从创作中获得快乐。

  每每听到一些同道诉说应酬之苦,对一些熟人朋友索要润格,有碍交往,长期拖着不办,也不是最终的解决办法。笔者偶听一位老书家介绍避免应酬的自我经验,屡试不爽。面对众多的索书者,他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:“等我有满意的作品。自己满意的作品舍不得给,自己不满意的作品不能送。”笔者试验,如此这般,倒也有些效果。

  (作者为批评家)


(责编:陈珍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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